全国首批!东西湖区上榜!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了首批258个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东西湖区为武汉市唯一入选区。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本次示范期为2023-2025年,示范期内,优先选取示范县(市)作为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式、技术、政策、机制的创新试点;支持示范县(市)申报生态保护修复相关工程项目;在生态修复治理等资金分配、用地指标安排、重大项目落地等方面,对示范县(市)给予优先支持。
记者向东西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近年来,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职责部门,坚持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坚持集约节约、品质发展,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扎实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实施“点状”用地,完成了武汉市首宗“点状用地”地块挂牌出让;推广“多证同发”“拿地即开工”等惠企政策,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和利用效益。将闲置土地处置率、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比例、耕地保护、建设用地亩均GDP增速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指标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鼓励低效工业企业用地再利用,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及科技型创业创新项目用地,严格新建工业用地项目的准入门槛,全面提升全域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下一步,该局还将以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示范为契机,及时总结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经验做法,结合变更调查、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整治等专项工作,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着力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自然资源和规划人的智慧和力量。
(记者 - 徐卉婷 通讯员 陈文平 谭海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