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人社惠企政策来了!
为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近日,区人社局通过“进园区进校区进社区进厂区”方式,开展巡回政策宣讲。针对企业普遍反映的社保补贴、企业贷款贴息等问题,区人社局认真梳理惠企政策并更新发布,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纾困解难、激发动力。
在“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最新政策中,可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在“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中,对于9类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按照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可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降低了企业申报比例,凡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皆可申报。
据了解,区人社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精准发力,持续深入开展“一讲四进”专项活动,帮助企业、就业困难人员等了解就业政策,以政策落实促进就业落地,扶持企业做强做优,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关政策链接
一、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
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二)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就业困难人员
在我区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一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1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吸纳退役军人
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处于就业状态)的在我区企业,可按2000元/人的标准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
二、企业社保补贴
(一)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我区当年新招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进行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单位就业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含电子证),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050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建档立卡的贫困劳动力等9类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单位),按照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
对企业(单位)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的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进行了单位就业登记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办理了《就业创业证》( 含电子证),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按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对单位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累计不超过1年。
三、小微企业贷款贴息
我区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学生)、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不超过两年期限、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来源:东西湖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 :蔡倩 通讯员 龙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