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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4日,依法公开审判25人涉黑案件

10月20日至23日,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丁某某等25人涉黑案件,该案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12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刘某(另案处理)带领舒某胜等人采取威胁、封锁某搅拌站大门等方式强行索债,并以该搅拌站为依托,由高利放贷渗透至实体经济领域,同时吸收韩某、陈某、胡某等人为组织成员,至此形成以刘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之后继续网罗被告人张某等21人,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组织人数众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2008年以来,该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非法拘禁犯罪6起、寻衅滋事犯罪5起、聚众斗殴犯罪1起、破坏生产经营犯罪4起、故意毁坏财物犯罪1起、赌博犯罪1起、强迫交易犯罪12起、高利转贷犯罪2起、违法事实6起,致1人轻伤,造成被害人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

该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以暴树威,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金融秩序、建筑行业的经济秩序、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秩序。为期四天的庭审过程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详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本次庭审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受邀请参加了旁听。此次庭审的是今年疫情之后线下押解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涉黑案件。该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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